所需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提交时请按以下顺序排放:
一、《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份,经工作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确认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持省外中专毕业证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考生,除提供原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药(技)、护的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报名条件中需具备初级(士)资格或初级(师)资格的,须提交相应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注:申报单位必须与执业地点相一致)。
六、报考专业代码为301-365以及392专业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申报单位必须与主要执业地点相一致);
3.广西区内二级、三级公立医院(不含非卫生系统单位)、妇幼保健院医师,须提交《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或《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核表》(附件3)。
七、报名条件中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要求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八、执业证书如有更换新证的,需提供首次注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前一年申请或直接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须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情况确认表》(附件4)或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十、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十一、资格审核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