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的报考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工作经验要求:
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自2024年起,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年限达标继续教育学分。报考初级师资格须提供上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中级资格须提供近三年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这些条件涵盖了从学历、工作经验到继续教育学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了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符合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