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河南药监局曾发布《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公告》,其中强调继续教育部分成绩有一定限制,赶紧来了解下吧!
PART 01河南:非认定机构成绩限制
1月23日,河南药监局发布《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的公告》,其中明确2个河南药监局审核认定符合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资质的单位,并强调:
执业药师参加未经河南省药监局审核认定的施教机构学习成绩,注册机构不予记载,行政单位不予认可。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各位执业药师优先在工作、生活所在地参加(补学)继续教育。
PART 02 2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新讯
目前全国已有3地开始今年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一、河南
报名时间:1月4日~12月31日
费用:200元/人·年
网络学习渠道:电脑登录河南药师网(手机:河南药师网APP),点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录”按钮登录进行缴费学习,学习完成考核合格,授予学分。
二、福建
参加对象:全省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及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网络学习报名时间:2月18日~12月20日
网络学习考核截止:12月31日24点
重要提醒:待完成学习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学时证明后,在“学时查询”中及时下载打印保存,协会系统不会永久保存。
三、新疆
网络培训时间:3月1日10点起
报名截止时间:12月25日
学习考试截止时间:2025年1月31日
网授培训费:165元/人·年
☑重要提醒❗❗❗
1、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年内补学。
2、独立承担执业药师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执业药师类学术论文、援藏等情况的,出具证明可获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