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施行《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执业药师这个行业就变得日趋规范,但是无论是从法律法规还是其他规定的完善程度相对较低。
最近发布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指南》表明了行业规范越来越完善。具体有哪些呢,请您继续往下看~
3月27日,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公开发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明确要求“执业药师应坚持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并持续提升药学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合理用药需求”。
01身份必须表示明确
(1)执业药师开展在线药学服务时,应当由其本人真实开展,不得以人工智能程序替代服务;应当在企业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执业药师注册信息。
(2)执业药师执业时应佩戴标明执业药师姓名、执业资质、执业类别等内容的工作牌,着装符合健康服务行业要求,仪表端庄整洁。
(3)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电子处方笺上的电子签名应当经过电子实名认证。
02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特殊处理
(1)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时,对存在重复给药、超剂量给药、配伍禁忌等用药不适宜问题的,应当告知服务对象联系处方医师确认,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处方应拒绝调剂。
(2)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执业药师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处方并登记。
1)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2)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处方药应当严格凭处方销售,非处方药一次销售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发现虚假处方、超过正常医疗需求的处方,以及大量、多次购买此类药品的情形,执业药师应提出劝告、制止、拒绝,并向当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3)销售含兴奋剂类药品时,应当核实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 “运动员慎用” 标注情况,并 告知服务对象“运动员慎用”。
4)销售毒性中药饮片时,应当计量准确,不得超出规定剂量,对处方中未注明“生用”的,应当给付炮制品。
5)执业药师所在企业提供中药代煎服务的,执业药师(中药学)负责指导和监督,保障所用饮片质量符合规定。
(3)用药对象为儿童、老人、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慢性或特殊疾病患者时,执业药师应当进行重点关注、综合判断,给予客观的指导,防止用药意外发生。
03执业药师的“禁止性规定”
执业药师提供药学服务时,不得有以下行为(“禁止性规定”):
(1)推荐或诱导购买与服务对象表述病症无关的药品;
(2)推荐或诱导购买超出服务对象治疗需求数量的药品;
(3)进行不科学的宣传、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欺骗误导;
(4)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介绍和推荐;
(5)故意对可能出现的用药风险做不恰当表述或虚假承诺;
(6)诱导不符合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范围的服务对象通过互联网医院获取处方;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
《药师法》正式出台以前,根据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服务指南》有较大可能会被纳入法律体系中,从而被赋予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马上成为执业药师的各位小伙伴在从业后一定要以“法律法规”的执行标准将《服务指南》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