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擅自在主要执业机构或备案执业机构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医师,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百通世纪编辑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相关内容,赶快一起来看看吧~
●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活动三到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后再次进行考核,第二次考核不通过的将直接吊销执业医师证书。
说白了就是直接吊销
定期考核淘汰率是很低的,淘汰率仅为1.3%,但是!也不要忽视这一问题。
擅自在外执业,定期考核将不合格
近日,甘肃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据了解,《通知》提出医生的14项行为将被定性为考核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擅自在主要执业机构或备案执业机构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医师,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
据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并且在暂停执业活动期满时,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医师注册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备案的多点执业迎来严管
据了解,对于医生未经备案的多点执业行为,近年来,多地都展开了更为严格的监管。
2020年12月,上海市卫健委官网印发《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医生未经备案擅自在主要执业机构之外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扣1分,擅自在执业注册地以外的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扣9分。
并规定两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累积计分,违规医生将根据分值情况受到“内部离岗培训”、“暂停执业”等形式的处罚。
2020年9月10日,河北省卫健委官网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医疗机构所聘医师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擅自外出会诊1人次将记1分。
而医疗机构在一年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时,应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
就在前不久,“深圳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开展多点执业而未备案遭受处罚的案例。
经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查询,一家西医内科诊所医生刘某的执业机构为一家卫生院,但其在诊所坐诊开方,既没有变更注册记录,也没有多点执业备案信息,也不是在该诊所进行会诊。也就是说,该诊所使用未变更注册,也未申请多点执业备案在该诊所的医生刘某为患者开展医疗执业活动。
针对该情况卫监部门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七十条规定,…予以该诊所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予以医生刘某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什么要参加定期考核?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怎么处理?相信这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百通医师帮的小帮整理了以下内容,请参考:
为什么要参加定期考核
原因1:履行医师法定义务的需要
1999年实施的《医师法》第三十一条就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职业活动三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医师定期考核与资格准入、执业注册作为医师管理的三项长效机制,共同构成医师执业管理的核心体系。
原因2:对后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的需要
医师定期考核从保持和提高医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出发,既是对医师过去两年执业行为的回顾性评价与考核,也是对医师下阶段执业资格延续的认证,是加强对医师执业后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医师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行业自律的重要基础。
原因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需要
由于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和疾病的不确定性,需要通过医师定期考核这项管理制度来督促医师不断学习和知识更新,努力保持和提升执业水平、执业能力和执业素质,从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服务。
原因4:与国际接轨
目前,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都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准入后“执照审核”和专科“再认证”制度;在我国对部分行业技术人员也已普遍开展了执照年检管理,比如驾驶员、律师、教师等,医疗行业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理应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一般程序流程
(1)参加考核的医师登录定考系统完善和确认个人信息(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提交至所在医疗医疗卫生机构;
(2)医疗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上报考核机构;
(3)考核机构对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单;
(4)考核机构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评;
(5)考核机构经定考系统录入考核结果;
(6)考核合格者,定考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化考核结果通知书,医师根据需要,可上网查看或下载、打印,至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后有效;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粘贴考核合格防伪标贴。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目前,考核不合格培训方式分为面授辅导、网络培训与实践技能培训三种方式,面授辅导与网络培训由全国考核办统一组织安排;实践技能培训由各省组织实施。
更多考试相关资讯及免费学习视频,各位考生可以关注百通世纪官网及百通医学APP,免费视频、最新资讯、每日练习题库应有尽有,百通世纪,考试路上伴你前行~